呼吁和要求
由于狗贩子的黑手已经伸向西安市公安局限犬管理办公室的留置所,我们强烈呼呼和要求修改(西安市限犬管理条例)有关条款,提高西安市犬只限养管理水平。
一、狗贩子的黑手已伸向留置所,让我们救救被收容犬
1、2005年9月8日,经留置所让咸阳市秦都区石头号村狗贩子拉走的50余只被收容犬,我们出资800元赎回38只。
2、2007年4月15日,在咸阳文林路集贸市场(狗市),王姓狗贩子出售从留置所分流的被收容犬,现场铁笼中还有10余余只,狗贩子以狗肉价格出售。
3、2008年3月18日,泾阳县农民岳宁从留置所拉走60余只被收容犬,在集镇上了售,我们追踪到现在场,仅存活13只。
4、2008年3月31日三康某狗厂陈某伙同秦美市场颜某从留置所拉走52只被收容犬,经交涉,我们出资500元赎回26只,限犬办批条为100只,因狗贩子车小拉走52只。
狗贩子的黑手伸向留置所,收容犬沦为火锅店的狗肉来源,成为狗贩子生财之道,这些已严重损害了公安管理的执法形象,在社会上已造成极坏影响。
二、西安市限犬管理由于重收费、轻服务、重收容、轻管理,不从源头抓起,不从犬主人抓起,造成我市犬只数量从8年前的8万余只增加到20余万只。
1、西安市南二环内办一个狗证要600元,成都市仅收10元。西安市的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比成都市低的多,可办证费是成都市的60倍。
2、办了狗证,还要收年检费,但没有部门负责犬只免疫。
3、据统计,80%以上的养犬户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低收入者也有养狗的权力,穷人也有情感慰惜的需要。
4、不办证犬被强制收容关到留置所(北京现为留检所),我市留置所不具备最必需的存活,治疗、防疫,领养条件,犬只混养疫病无法防止,影响公共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
5、流浪犬系主人遗弃和散养的结果,但我市对主人随意丢弃犬只无任何约束和制裁的法规依据。
6、对犬只免疫,进行必要的绝育,杜绝私下繁殖是养犬主人的职责和义务,我市对此并无明确规定。
7、我市每年强制收容的犬只多达好几万只,但西安留置所不具备领养条件,被收容犬大多教被分流到周边县区,这样是不负责任的,一来不利公共卫生安全保护,无法防止疫情扩散,进行环境保护,二来给狗贩子造成可乘之机,容易造成腐败。
三、我们强烈呼呈和要求修改《西安市限犬管理条例》
1、明确限犬管理抓免疫,抓繁殖、抓交易,抓主人自律。
2、按照成都市之标准收办证费。
3、明确犬只主人责任,对遗弃者处罚,规定主人主动对犬只免疫负责(对低收入者,免疫优惠),免费对犬只绝育。
4、建设规范的留检所,为市民领养制造条件和保障。
5、加大对狗贩子的打击,杜绝将收容犬用作食用的所有途径。
6、要借鉴和采用先进国家、先进城市对容犬的管理模式,本地负责到底,就地消化。
7、建立公安限犬管理体现出社会和谐,尊重生命,保护环境的人文精神。
养犬和限犬都是一个社会问题,我们相信一个服务型的法治政府一定会尊重公民的表达权,一定会重视和负责任的处理好这个关乎千家万户的社会民心问题,学学贵阳市、成都市的管理经验吧!
陕西省伴侣动物救助基金会
200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