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乖乖女遭遇流氓(已更新) (48/26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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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煜美人
  小说读者群:87294084
  第一章  意外婚变
  第一节  谁是流氓

  如果你告诉我何朔一这样一说话就脸红的男人,是个流氓,打死我,我也不信。
  我太了解他了,自从进入这家公司,认识的第二个男人,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们之间一定会发生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
  虽然,目前波澜不惊两点一线生活,风平浪静地让人有点失望,失望到你想着法儿制造插曲,像喜剧演员一样抖包袱穷开心,免得寂寞。寂寞杀死人,我可是说这话最权威的人,公司就我一个单身。而且还是个美女加才女,靠,什么世道。倒不是我清高,本人非常有自知之明,只是谈了个男朋友,倾尽三年青春和感情,他把我从少女变成熟女。结果因为门不当户不对而告吹,从此再不敢踏入雷池半步,伤身伤心的事,不想再有第二次。
  还是不卖官子了,进入正题吧,我们来认识一下这本小说的男主角何朔一同志。
  见过我和他合影的朋友都一致表态:“这娃咋像个女生。笑的那么腼腆。不过眼睛很大啊,双眼皮这么深,生的孩子眼睛肯定漂亮。”
  猜测的没错,他的女儿确实漂亮。眼睛大没什么稀罕,因为通常眼大无神。但她女儿的眼睛,大而深,眼珠子又黑又亮,看得人心颤。最搞笑的是,有次,陪他和女儿去逛街。他女儿淘气地在我们前面晃悠悠地走,不小心与一小帅哥火星撞地球。那小男孩本来很不高兴地皱了下眉,可是看到他女儿时,居然呵呵乐开了,笑的跟花儿一样。美女的力量就是大啊,人怎么就这么奇怪呢,从娘胎里出来就知道分辩美丑。
  稚嫩的脸庞,愣头青一样的发型,你实在无法联想到我的同事兼哥们儿何朔一孩子已经快三岁。真不知道他是装嫩还是善于保养,29岁的他居然看起来像19,我常常取笑他:“你老婆懂回春术么?”
  说的他又是一阵臊红。
  这便是我和他成为铁哥们儿,惹得新来同事以为我们是两口子的原因,我喜欢说话脸红外表单纯的男人。
  第二节  流氓离婚
  写字楼密集的地方看似体面,可是最不爽的就是吃饭很不方便,林立的高楼大厦,旁边的小巷子里稀稀落落地隐藏着几个小饭馆。豪华餐厅倒是不少,可是总不能天天吃大餐吧。约会或者请客自然另当别论。
  我们中午太忙,下来晚了,连那小饭馆都挤不进去,队排得跟南飞大雁似的。索性放弃,于是,我们在众人异样的眼神中,夹着煎饼果子坐到了肯德基,找了个靠窗的位置,边欣赏外面的靓女帅男,边认真的啃着地摊饼。
  入春的天气,真是不错,烟花三月,柳絮飞舞,揽不进的胜境美景。虽然古城西安的高新区,除了大厦还是大厦,实在没什么风景可言。可是阳光很好,春风很好,靓衣美包很好,天气好,一切都好,自然心情也好。
  “咱们这样吃好像很对不起肯德基啊,我去买个汤吧”。
  何朔一就是这么细心,跟他在一起,舒服,什么都不用你操心。“好啊,我要芙蓉汤,外加一包著条”。
  于是,他第100次地发扬了他的绅士风度,替我排队,替我买单。
  吃饭的时候,他似乎有些心不在焉,皱着眉头答非所问。非常没有耐心的我,终于严刑逼供,以不替他写文案为由,逼出事情的真相。
  “我要离婚了”。
  我像很多人一样对他刚才说的话表示吃惊,推了推要跌下来的眼镜。
  “她已经同意了”,他接着说。
  “可是,雨诺怎么办,为什么?”女儿的名字还是我取的呢,我不能不为之担心。那么漂亮乖巧的女孩子啊,小的时候就应该享受公主待遇,长大了应该住别墅,要不然就是浪费资源。
  “矛盾一直很多,她太不懂事,每天下班回去还得操心她有没有吃饭,我也没办法。”何朔一说完,便出去抽烟,他从不在室内抽烟,怕呛着我。虽然他知道我烦的时候,也会装模作样抽两口细长的女士香烟,然后故作搔首弄姿的妖精样。
  我却开始为他老婆担心:是啊,不懂事的女子,才会连父母都没见就点头嫁给他吧。
  他们之间的事,我是了解一些。老婆英子是个美女,农村里出落的不加粉饰的美女。到了大都市北京,进了第一家公司做促销。因为初来乍到,公司便派她照顾胃出血住院的何朔一。一来二往,情愫暗生。结婚前,何朔一的哥哥找她谈话:“母亲想在临走前见到弟弟的媳妇儿,你们没时间浪漫,你考虑好,要么现在就嫁,要么分手。”
  那时的她,只有19岁,顿了30秒,居然毅然同意结婚。没有要彩礼,没有“三金”,甚至,还没来的及通知自己的父母。不到两个月,就把婚事办了。
  我见过英子,虽然穿着普通,脸色也是典型的农村女子那种红扑扑的,但仍掩饰不住天然去雕饰的美。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闪着不懂世故的光芒,23岁为人母的她,不谙世事到对老公同事热情招呼的礼貌都没有,虽然不似都市白骨精那般头头是道,却也安静朴实。
  这样的女子,稍加包装,放在条件优越的家庭里,当个大门不迈二门不出的悠闲自在的阔太太足够了。但放在何朔一家里,就是暴殄天物。常常遭到“眼里没活儿,不操心,不做家务,不能分担,不独立”这样的埋怨。正是这般没心计,才成全了他母亲最后的心愿。男人常常健忘,所以,女人不要嫁一个自已爱的人,这是有道理的。

错过瞬间苍白 (835586962) 于 2009-07-08 16:03:27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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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楼[楼主] 错过瞬间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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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兄弟情深
  第一节  同情英子
  对英子的同情,更多的夹杂着我的内疚。一天24小时,8小时何朔一跟我在一起,工作面对面,吃饭形影不离。如果哪天我们分开了,同事就会问:“怎么你一个人,小薇呢”?
  他便会照抄我的名言:“她把我抛弃了”。
  异性的同事,能做到像我们这么好,确实不多。我也非常纳闷,用别人的话说,那丫的,仗着自己有点能耐,脾气臭的跟厕所石头一样,独断专行,自以为是,上班嘛,每天把自己打扮的奇装异服,想勾引上司呀咋地。可是何朔一却偏偏跟我这样的败类混在一起。无论我穿什么到公司,他肯定是第一个表现出“眼前一亮”的表情的人,然后中午吃饭时,就会说:“哎呀,跟美女吃饭,就是香”。
  “靠,再说,要收版权费的”。
  可是,却因为对我太好,而失了英子的约,所以,一直以来,我都觉得是我在自私的霸占着何朔一的思想和生活。
  那一天,我郁闷到极点。在父母的恨铁不成钢下,去相亲。见了那曾经少女时代迷恋的兵哥哥。这家伙也忒丑了点,眼睛鼓的跟青娃一样,明明只有26,看起来却像36。我大受打击,不至于吧,我要沦落到跟这类货色相亲。真无法想象,跟他接吻敢不敢睁眼睛。
  在家人的:“男人么,丑点怕啥,放家里不怕被挖墙角”的理论之下,同意继续了解。
  可是,却被这家伙给甩了,人家一句“你太优秀,我配不上你”的冠冕堂皇之语,狠狠地把我打入18层地狱。
  本殿下放“下见”于你,纯粹给你面子,你居然先我一步拒绝。心里不爽的很,非拉着何朔一陪我去借酒浇愁,还以“那饭店可有意思,上演金庸武侠剧”作为诱誀,我知道,他一定会陪我去的,而且还会照顾有加。这就是人跟人之间太了解的坏处,总是被人抓住软肋。
  我们被安排到“峨嵋派”的区域里。
  “喂,你知道为什么把我们安排到峨嵋派吗,你明明是男人呀”?我故作高深。
  “为什么啊。”
  “因为你长得比较委婉,哈哈哈”。
  说得他脸又红了,这是我最喜欢的情景,总是喜欢故意逗他害羞,看着他傻头傻脑的样子发笑。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害羞上,这里小小谴责一下啊。
  席间,我张牙舞爪地倒酒吃菜,丝毫没注意他挂了几个电话。
  那些电话,是他老婆打来的。他因为答应了要陪我,怕扫兴,所以不接。第二天,他告诉我,老婆那天做了火锅等他回去吃。他回去后,菜原封不动放在那里,老婆抱着孩子睡着了。
  自此,我对他老婆便怀了一份歉疚。所以,每当何朔一抱怨英子的时候,我就会站在她的立场上,帮她说话,我不忍心这样一个女子,只是因为太单纯,想得比别人少,就遭受对女人来说最不堪的磨难。并且,刻意避免业余时间与何朔一单独相处的机会。
  第二节  芳香排骨汤
  我的刻意疏离让何朔一非常郁闷。
  比如,往常商量工作时,我会站在他身后指手划脚,改这里改那里,絮叨地不亦乐乎。可是现在,我动都懒的动。只用QQ交流,他打字慢,所以,觉得这简直就比啰嗦的唐僧折磨孙悟空还痛苦。
  “那个画册有没有在你那里”?他问。
  我没说话,找到画册,直接扔到对面。
  “你干吗啊”,他发了个愤怒的表情。
  “我懒的起来”。
  “懒的起来也应该先说一声嘛,我好有个准备,准备拦截嘛,我还以为是朝鲜的导弹出现偏轨发射到我这里来了”。打这段字估计用了他好几分钟的时间。我看到,忍不住笑了,但笑完,照例冷冰冰。
  不知道是不是冷漠过度了,很不幸。我在灿烂的阳光下,居然感冒了。但是工作很忙,请不了假,还得坚持上班。即使我鼻涕不断,喷嚏惊人。
  第二天,我的桌子上神奇的出现了一个大饭盒。揭开,香气四溢。排骨、冬瓜、萝卜,搭配的甚是清淡,都是养颜美容,益气补血的好东东。感冒了,胃口不好,这汤实在太对我胃口了,可是,谁呀?难道有人暗恋我不成。恩,不可能,公司里阴盛阳衰,好不容易揪出几个异类,要么是有妇之夫,要么乳嗅未干,谁会对我感兴趣?问了半天,都说不是他的。真晕,难道天上除了掉馅饼还会掉汤?
  听同事说何朔一上午出去喷绘了,也懒的打电话问他。反正放我桌上,没人要,不吃白不吃。所以,中午的时候,我叫来同事,一起,饱餐一顿。这汤的做法和常规的不一样,好像除了盐没什么调料,一般煲汤,都要放八角啊、香桂啊之类的。但是喝起来却非常让味觉惊艳。原汁原味儿,不油不腻。同事们都说:“谁啊,对你这么好的”?
  “神仙,呵呵”。
  一连喝了两个中午这样暖胃的汤,感冒也好了。
  “你欠我两份汤,所以,得请我吃午饭”。 何朔一的头像闪着诡异的表情。
  “原来是你呀,阴谋啊阴谋。不过,谢谢你的汤。说吧,想吃什么”。
  “午餐就好了,不用谢,谁让咱们是兄弟。看你一个人怪可怜的,身体那么单薄,找个好男人好好照顾你吧”。
  奶奶地,又说到我的痛处。索性不理他:“兄弟?我这么如花似玉妩媚如花,有那么没女人味儿吗”?
  于是,我的冰山防线被这两份汤融化。我们又回到往常“和谐的社会主义”中去。只是,他不知道,我故意与他保持距离,是多么累的一件事。
  中午,我请何朔一去了一家陕北菜馆。他是湖北的,但以后要在陕西生存一辈子,所以,我顺便带他尝尝陕北的小吃。其实我的目的没这么高尚,是因为我爱遍尝小吃罢了。
  “点这个吧,这个是陕北的洋芋叉叉,很地道的”。
  “养鱼插插?怎么做的啊”?
  哦,买噶,难怪武汉盛产鱼,原来是用来“插插”的,我调侃了一下普通话不标准的他,然后告诉他:“就是把土豆削成细条状,然后和了鸡蛋、面粉、淀粉之类的蒸起来,蒸熟后再用蒜苗、肉或者鸡蛋、洋葱、青椒之类的炒一下,就可以吃了”。
  “嗯,味道不错”。他开始大快朵颐。
  四月的雨跟妓女的衣服一样,说下来就下来。中午还艳阳高照,下了班居然下起来淅淅沥沥的雨。我是从来不爱带伞的人,真佩服那些女同事,下雨的时候得意地从包里拿出备用伞,耀武扬威的。何朔一居然也从抽屉里拿出一把伞,然后交给我,让我打着回去。
  “喂,我打车。伞给了我你怎么办”?
  “你家这么远,再说下雨车也不好打,我家就几步路”。说完,伞往我桌上一扔,头也不回的跑进雨中。唉,真拿他没办法。
  一个人刚开始对你好,你会非常感动。如果一直对你这么好,你就会习惯,哪一天如果他不对你好了,你反而会责怪他。后来,我便习惯了他把伞让给我,更加心安理得不带伞了。
  第三节 色戒
  说起我和何朔一的缘份,我想确实是同一战壕里的兄弟那种感情。我应聘到这家公司,认识的第一个是我的上司,一位风度翩翩、儒雅倜傥的帅哥,正当我陷入花痴幻想中时,他介绍我认识了何朔一,公司的平面设计,并称,以后我们要密切配合,并肩作战。
  当时的情景是,何朔一从专注的工作状态中转过茫然的脸,看到我,愣了一下,然后脸刷的红了。我立刻被这可爱的盗版郭靖吸引了注意力,热情的与他打招呼。后来才知道,他脸红的原因是,没想到过五关斩六将,胜过所有竟聘对手的人,是我这样一个弱不禁风,看起来纤小瘦弱的90后美女。
  我深感冤枉,天啊,不能因为我个子小,就说我年轻吧,于是调侃他:“这真是我听到的最好的恭维”。
  他便又急了:“我说的是真的”。
  后来,我们经常通过QQ聊天,为了避免老板发现或影响同事工作,这种方式最隐秘。他成了第一个认定我是上海女孩的人。为什么呢,他说:“漂亮是天生的,但气质和才华却更见一个人的功底和修养,你的气质那么好,哪像粗犷的陕西娃啊”。
  偏见,这绝对是偏见,不过我也乐得享受,然后再故意逗他:“通常男人夸女人,不漂亮就说有气质,没气质就说可爱,不可爱就说善良……”
  不过,那段时间,他的工作陷入瓶颈。也是,一连要设计四个系列的产品画册,每个系列都要以与众不同的风格抢人眼球。也就是说一个人要做出四种不同类型的东西来,这确实很难。就像让我以四个人的口吻写东西一样,用文字刻画出不同的人物性格。确实大费周折。
  上面要活要的紧,因为赚钱不等人呀。他已经完成了三个,给上司看了,还算满意。但这最后一个,他有点没辙了,怎么办呢?他问我。然后把产品发给我。
  我看了看,这些产品的共同特点是色彩瑰丽华美,造型奢华厚重,属于底蕴深厚的贵族系列。我想起了《色戒》电影中的六克拉鸽子蛋,于是,与他如此这般,这般如此一商量,“奢华色戒”系列便诞生了。
  30年代上海的繁华背景,风姿绰约的齐袍贵妇,张爱玲小说里的经典名言,暖昧华丽的色彩与光影完美搭配,便组成了这本画册的设计元素。正好这段时间,电影《色戒》正大行其道,产品宣传借此也能沾点光。
  完成后,上司大加赞赏。他便屁颠屁颠的跑来请我吃饭。我们这类士为知己者死的人,要想收买我们,精神鼓励远比给钱来得有用,虽然我非常喜欢钱。上司夸了几句,他就要庆功,我只好恭敬不如从命。
  “小薇啊,我真是越来越喜欢你了”。
  一拍即合的成功与快乐,我也非常受感染:“我也很欣赏你,一点就通,我只是给你提了一点想法罢了,你马上就能做出比我想象中更好的样子,你太有才了”。
  我想,我们的哥们感情,就是在这一点一滴的工作碰撞中建立起来的。虽然在他的溢美之词下,我越来越恃宠而骄,俨然他的上级般发号施令,惹得同事颇有为他抱打不平之势,但他依然我行我素,对我的友谊和关照丝毫没有减少半分。
  第四节 纯洁的男女关系
  “小薇脾气怎么那么大呀”?
  “是啊,动不动发火,这是办公室呀,她以为是她家”?
  “她呀,仗着自己有点能耐,领导夸了几句,就不知道姓啥了……”
  来到这公司三个月,关于我的风言风语便不断。我百口莫辩,深感压抑苦闷。只是我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人和人之间的关系,都是缘分,这种事见的多了,我索性顺其自然,随他们说去吧。日久见人心,我只是想把工作做好,虽然有点苛求完美。
  上司应该是听到一些传言了,他要照顾的是整个公司的局面,所以,他得做出公正的样子,来杜绝这些风言风语,找我谈话也在我预料之中。大抵意思是,我的才华他完全承认,并希望我在这个公司好好干,但为人不要太张扬了,免得给别人留下可乘之机,落下话柄总是不太好。
  真是难为他苦口婆心,我想,我不能再像几年前的毛丫头那样,做的不开心就跳,浪费时间不说,还总是得不到成长的机会。所以这次,我打算忍辱负重,因为这个行业,我实在是太喜欢了,喜欢这种成就感,享受这种一告诉别我的工作,他们就很羡慕的表情:“哇,卖钻石呀,奢侈品哎,太适合你这种讲究的人了”。
  果真日久见人心,没多长时间,风言风语自动消失,除了我开始刻意收敛外,那些没什么才能,以攻击有才之人为乐来保持自己地位的人,都相继离开。因为这里只需要能为公司做事的人,而不需要官僚主义,这就是来自香港的公司与内地的不同。没有复杂的人事关系,一切以工作为重,正好适合我。
  “那段时间,为了你的事儿,我真是操了不少心,实在不想你因为这些原因而流失啊”。我的上司安总最擅长的就是笼络人心,不知道他现在说这个,又有什么阴谋。
  “是啊,不过确实是我自己不够注意”。
  “你得感谢小何呢,他很坚持你们的关系,即使别人说什么,他都不为所动”。
  “哦”?
  “恩,是的,那时我怕直接找你谈话你会有想法,所以先找了他,想听听他对你的看法,他没有因为你们关系好而夸你,只是站在客观的角度表达了他的看法。听他这样说,我更加认同我对你的看法,你是朽木可雕,不像别人反映的那样”。
  “我是朽木吗,我明明是上好的梨花木”。狡辩间,我对何朔一更加信任,人们总是容易被感情所左右,而忽略了事情的本质。而他却可以去伪存真,实属不易。
  “你们两个黄金搭档,别太暧昧啊,免得遭人诟病”。
  “放心啦,我们是纯洁的男女关系,我喜欢的是你呀,大人”。
  “晕……”
  “是真的,我第一眼见到你就喜欢上你了”。
  “汗……”
  第五节 乐极生悲
  老爸常念叨一句话:人无百日好,花无百日红。”这话用在我和何朔一的第一次争吵最为恰当。
  那天,和平常没什么两样,我们都在各自的岗位上疯狂忙碌。焦头料额的我有点心情烦躁,感觉有一百只猫伸着爪在我心里抓。在这种情绪下,可能一点小事,就会像摩擦的火柴棒一样,点燃空气中的怒火。我像个不停敲击键盘的机器,网站要一夜之间上传几百个产品上去,我必须在下班前为所有的产品起个风花雪月的名字,写段浪漫唯美的注释。我把这种非人的工作称之为榨脑汁儿。
  当我正苦于江郎才尽文思枯竭的时候。上司跟我说,要为这期的企业杂志加个卷首语和企业风采。我顿感非常恼怒,这个杂志从设计构思、栏目安排、文字内容都是我一手策划执行。当初是否需要这些内容,我是考虑过的,始终觉得这是本时尚杂志,无需太拘泥,所以放弃。想不到现在都定稿了,凭空杀出个程咬金来。不得不问上司,为什么要加。
  “小何说别的杂志都有,他觉得加上好一些,你跟他沟通吧。”
  为了他所谓的设计需要和古板想法,凭空为我增加了这么多工作负担。如果不忙,这也没什么。可是现在,天啊,我都成流水线上的工人了。
  为此,我和他展开了工作上第一次暴风骤雨般的争吵。
  “你神经病啊,都定稿了,莫名其妙要加内容,还不直接跟我商量,就去告诉领导,你这样做合适吗?”我毫不客气。
  “我觉得加了好,再说我要凑够页数。”
  “为了你的所谓毫无道理的设计要求,就要给我增加这么多工作负担吗?你知道我手头上有多少活不?你提前跟我打声招呼商量一下再加会死呀?”
  “哎呀,你不愿意写算了,我自己写。”他从来就是这样,说不过了就拿这句话来打发人。可是我知道,他是不可能自己写的,他只会放在那里任其自生自灭,然后领导催活儿的时候,当着领导的面来催我,倒显得是我工作不积极了。
  果然,最后的结果是,争吵以我写稿告终。因为上级才不管加这些是否影响读者的胃口,他只想在更少的空间内广而告知出去更多的东西。
  工作上的摩擦必不可少。有了第一次,后面的将会更加频繁更加激烈。
  “这个手册两个产品的文字好像搞混了。”新的手册印刷出来了,我看了看,发现了一点小失误。我这人就是这样,发现错误决不可能顾及面子而不说,这曾成为被许多不熟的同事针对的矛头,但我仍死性不改。
  “不对呀,我是按照你给我的文字排的,怎么可能错呢?”何朔一皱着眉头翻着册子,言下之意好像错误出在我这里。
  “现在好像没必要互相推诿责任吧,我只是想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没有互相推诿呀?”他一副无辜的样子:“我是按照你文字来的,你文字没错,我就不会排错的,你要做好份内的事嘛。”看来他已经认定是我的错了。
  “什么意思啊,你调查清楚没,就认定是我的错了,就算我没做好份内的事,也轮不到你来说吧。”我非常气愤,跟他讲话,简直鸡跟鸭讲,他到底有没有明白我在说什么,我只想知道为什么错了。
  不行,我一定要找出原因,证明我是对的。于是我找来了原稿和他发给我的图,果然,我的文字顺序完全正确,完全是按照他给我的图片顺序写下来的。他居然能做到不调查就如此信口辞黄,我把图截下来发给他,倒要看看到底是谁的错。
  过了一会儿,他站起来,大概要解释原因。我直接堵住他的话头:“闭嘴,我现在不想跟你说话。”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在这么多同事面前指责我,他以为他是谁呀,我决不原谅他。
  中午吃饭时,我也没叫他,自顾自吃去了。回来时,桌上放着一盘通红透亮的草霉。
  这是他惯有的伎俩。可是没出息的我,却总是在这样落恶俗透顶的伎俩面前无计可施,任他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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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楼[楼主] 错过瞬间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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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再续前缘
  第一节 失踪
  “真羡慕你们公司,可以互相表白”。
  中午没事,与网友胡侃瞎掰,再把闲来无事写的小说硬发给人家
  看,网友却只对公司里的琐事碎戏感兴趣,只嚷着要来我们公司,感受这个大家庭“纯洁”的男女关系。
  “是真的纯洁啊,你干吗要加双引号”。
  网友发来捂嘴笑的表情,真拿这些思想复杂的人没办法。
  何朔一自上次出现离婚事件之后,一个月以来,总是闷闷不乐的。每天下班回去特别早,连送我去车站的惯例都取消了。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他也没时间参加,说要早点回家带孩子。我深谙他的难处,却无法帮他,一个男人,白天拼命工作,下了班还要当爹当妈,给老婆小孩子做饭,真是难为他。看来他要离婚,也是情有可原。
  不过,三天了,何朔一这家伙没来上班,据说请假了。虽然一起工作总是吵,可突然耳根清净了,却发现心里就像对面的位子一样空荡荡的。没办法,女人都虚荣,谁让何朔一这家伙总会说得一番美言讨得我欢心,诸如,你的皮肤那么白,穿衣服别露太多,会招色狼的。或者,你曲线那么好,穿什么都好看之类。别人都说“身材”,他偏说“曲线”,看来美院的学费没白交。
  难道他去办理离婚的事了?作为哥们儿,我应该关心他。
  还好,第四天,他一脸憔悴的出现,脸跟榨菜汁似的。眼窝深陷,可是眼神闪烁着奇异的光芒,快把我的眼镜片烧着了。嘴角也时不时向上翘,分明一副艳遇的表情。
  还没等我问,他便在QQ上不打自招:“我的云儿来看我了,这几天我们在一起。”
  难怪一脸干枯,原来“水土流失”,这家伙。
  可是,谁是云儿啊,旧情人?艳遇?不会是那个初恋吧。他在他光辉的流氓时代糟蹋的乖乖女?她不是在广东吗?
  “她来西安了,考完研究生的她快毕业,工作也定下来了,在一所大学教书,不过现在没到报道时间。她说因为我生日,所以专程来看我,我没想到她会来。”
  呵,在这个时候来,真来的是时候。三天没音信,不知道他老婆会怎样焦急担心,难道说了“离婚”二字就各自飞?
  正想着,我电话响了,陌生号码,胆怯的声音:“请问何朔一在吗,你见过我的,我是她妻子,这几天联系不到他,所以……”
  说“老婆”“妻子”到,我向他示意,他竟然不接,真是身陷温柔乡,宁愿做只鬼。
  挂了电话,我问他怎么办,他说:“反正说了离了,我不想再给她希望。”
  “就为了云儿?你们总该好好谈谈吧。”
  “没有云儿也迟早要离,我不想再错第二次”。
  第二节 寂寞在唱歌
  有的人适合曝光在阳光下,有的人只能在暗夜里开花。
  我己经习惯了每天带着高傲的笑容面对有时蓝色、有时灰色、有时桃色的白天。只是没有人知道,寂静的夜晚,我只能听到寂寞在唱歌。
  优雅落寞的表情,在暗夜里挣扎,青烟缭绕间,没人知道,那份活色生香的渴望,像一片妖毒,侵蚀着我每一根毛孔。疼痛的感觉,仿佛回到三年前。
  我喜爱的阿桑离开我们了,我用这个标题缅怀她,也缅怀我那逝去的青春。
  很多时候,阿桑的表情,才是真实的我们,孤独的灵魂且行且远,仍然坚持着那份执着,走在荒芜的沙漠,即使年华老去也在所不惜。现实生活中心灵不能相通却凑合在一起的例子,比如何朔一和英子,多么难堪,我想要的,不是这样的。
  即使25岁的我,没有理由再坚持了。比如周末,何朔一还能与初恋重续旧情。而我,只能一个人走在淡淡的阳光下,曝晒自己的冷冷清清,然后故作喧嚣的热热闹闹。
  这个白天,是墨绿色的。
  当我看到这家店满眼的迷彩军装风格的衣服时,便自作主张地给自己的周日下了定义。
  “美女,有喜欢的吗,可以试”。
  胡芷,短发,黑肤,耳环。
  仔细地整理着店里的衣服。我笑笑,随手扯过几件在身上比划着。他不知道,我不是来买衣服的。
  这家店位于我住地附近的时尚小巷子里。这种风格的衣服不适合我。世界很大,西安很小。朋友看我孤家寡人的可怜,介绍了个对象,并说,如果怕尴尬,就先去他店里打探一下行情,原来,他的店就在我身边。只是,事情说了很久,我都因为缺乏激情而搁浅。闲来无事,我准备给自己创造一段小艳遇,所以造访了他的店。
  “我不是来买衣服的,介意我随便看看吗”?想试试他的涵养。
  “当然,你随便看,有喜欢的可以打折”。
  “我都喜欢,不过,这种风格好像不适合我哦”。
  “呵呵,谁说的,你的身材这么苗条,穿什么都好看,要不然我帮你挑一套试试,说不定有另外一种风情呢,不买也没关系呀”。
  很会做生意嘛,说的我有点心动:“好吧,悉听尊便”。
  他熟练的摆弄着货架上的衣服,很快就帮我挑了一套。换完衣服,我在穿衣镜前搔首弄姿:“会不会太怪了啊”?
  “呵呵,这身衣服款式正好适合娇小的人穿,我再帮你配个头巾”。
  然后,他把迷彩色的头巾绑到了我头上,留出少许刘海。镜子里的我,好像换了一个人。飒爽而野性,只是这张脸的线条不够硬气,缺了点味道。“不行啦,不适合我,我太弱了”。
  “你可以化妆啊,再戴上太阳镜,只要身材好,穿什么都好看的,嗯,美女不介意,我帮你现场大变身?”
  “啊,你会化妆”?
  于是,我像个模特似的坐在他面前,任他灵巧的手指在我脸上指点山河。10分钟后,镜子里的我,妖娆诱惑,狂野的烟熏妆很适合这身行头,我像传说中的小巫女一样,翘着长长的睫毛,充满挑逗意味。
  “哈哈,这身衣服我买了。不过为了不浪费这妆容,我有个创意,不知道帅哥是否同意”?
  “好啊,你说”。
  “晚上陪我去迪吧如何,这样的小太妹打扮,如果不去,很浪费哦”。
  于是,一个一面之缘的时尚小铺店主,就被我勾着来到了迪吧撒野。他年轻而有力的身体,散发着性感的气息。我们面对面扭动着身体,肆意甩动着头发,舞动着奔放的青春。我随着音乐的节奏海喝胡喊,尽情释放多日来的阴霾,这一刻的我,或许偏离日常轨道,但是真实。累了,一杯冰凉的啤酒流进喉咙,任残存的火热气息融进血液里。
  第三节  英子的失落
  孩子他爸就这样离家出走了。
  每次吵架,总是他说,她听。既而沉默。然后一切照旧,她还是英子,他也还是何朔一。
  空气中似乎还弥漫着吵过的痕迹,孩子他爸皱着眉头无可奈何的样子仿佛还在昨天。可是这一眨眼工夫,咋就再也不回来了呢?
  “让你学习是为了你好,你想想看,只要有个大专学历,哥哥就可以帮你找份工作,超市那工作昼夜不分还看人脸色,你为什么就不能上进一点?”
  像你一样,每天看书看到半夜三四点有啥意义啊,人为啥要活得这么累呀,不行我带孩子回乡下还不是一样过。乡下几间大瓦房,要多亮堂有多亮堂,种上几亩水果地,现在都机械化了,农活又不多,日子也不比这些挤在窝牛壳的城里人差。英子在心里争辩着,表情很不以为然。
  “你不为自己想,总要为孩子想吧,雨诺马上要上学了,我们总该为她创造好的学习环境吧?”
  雨诺是女儿,俺娘说了,女娃学再多还不是泼出去的水。英子不知道,女孩子读的书多,可以嫁得好一点。
  一声刺耳的声音从厨房传来,雨诺吓得哭了。何朔一赶快去看,原来是英子把磁盘放在微波炉里了。何朔一的耐性到了限度,他眼睛通红,像只凶狠的狼,盯着英子的脸咆哮着:“你不识字吗,为什么不看看说明书,要是伤着人怎么办?”
  英子木然着脸不为所动,雨诺在旁边哭着喊爷爷。
  何朔一怎么也想不明白,英子对未来竟然没有一点渴望。男耕女织那是原始社会,他无法想象不联网的农村如何生活。虽然他也向往这种怡然自得的田园生活,可是现在还不是时候,落叶归根的时候再说吧。
  英子怎么也想不明白,孩子他爸为啥要穷折腾,现在这样不好好的吗?
  沉默许久,英子突然开口说话了:“那你去跟爸说,咱离婚吧。”英子是赌气,觉得俺不好,那就离婚呀,她倒想看看孩子他爸作何反映。
  虽然他们生活诸多不如意,但在何朔一心里,是没打算轻率离婚的。毕竟心里觉得当初亏欠于她。没想到英子自己开了口,也许她真的不快乐,那勉强绑在一起也是害了她,英子只有23岁,或许重新选择也有好处。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他说:“你去跟爸说吧。”其实他是想给英子留些面子。
  英子果然去说了。公公没表态,但是看何朔一的表情有点愤怒。哥嫂虽然有点看不惯英子的不思上进,但年轻人的事,他们不掺乎。
  模棱两可的态度让英子傻眼了,难道我在你们一家子心里的位置就这么多余?好歹当初嫁过来也是眉清目秀的黄花闺女,咋就这么不招你们待见呢?英子苦笑着,关了门,一夜无眠。
  冷战的局面维持了一段时间,英子更加不管小孩子,不做饭。当初怀孕去做体检,医生偷偷告诉何朔一,孩子是女儿。英子的父母听说是女儿,便不怎么想要,劝英子打掉。英子也觉得要女儿没什么盼头,所以不置可否。可是何朔一却怎么也不忍心伤害这幼小的生命,他仿佛听到了孩子在肚子里甜甜的喊爸爸。所以,雨诺在他的坚决态度下诞生,对他来说,孩子是他心上的线,联结着其它的器官一起跳动。
  而雨诺自从生下来后就与爸爸特别亲近,每天到了他下班时间,孩子就会自动醒来,然后拉着爷爷,催他带自己去车站接爸爸。无论如何疲惫,何朔一只要见到雨诺,就什么都忘了。所以一个月以来,他仿佛无视英子的存在,只是每天早早赶回家,为孩子做可口的饭菜,哄她睡着了自己才休息。
  何朔一这样疲于奔命了一个月,英子忽然陷入巨大的恐慌中。总觉得有什么事要发生。结果,何朔一留了一笔积蓄在家里后,就这么失踪了。
  第四节 人生若如初见
  何朔一有两个手机号,一个西安的,一个武汉的。武汉的号,他是留给旧时的朋友备用,英子不知道。
  何朔一知道云儿在广东的手机号,闲来无事他试拨过。但毕竟都是有家室的人,所以都不约而同地不再打扰对方。而这个武汉的号,他只有在寻找通讯录时,才会打开。
  可是偏偏,他打开时,却看到了云儿的数条短信。大抵意思是,她假期很长,9月报道,想来西安看他,并告知了他航班班次。
  何朔一没想到,云儿会出现得这么突然,他想,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了,可是云儿短信又没说。他只好满脑子疑虑地去接云儿。接云儿之前,他很是忐忑踌躇了一阵子。他不知道相隔这几年,事过境迁,云儿有着怎样的境遇。他们各自以什么样的身份相处呢?可是见到云儿,这些顾虑全部打消了。
  云儿还像以前一样,像一副轻描淡写的水墨画一样出现。见到他,自然地挽起他的胳膊,依偎着他,仍是话不多,恬静而秀雅。何朔一又闻到了她身上那股淡淡的清香,和几年前一样。
  何朔一感觉云儿像一阵清风,吹散了他生活中所有的愁云惨雾,眼睛还是一汪秋水,因为岁月的沉淀而多了几份成熟的韵味。只是那水里,有一点点忧伤,云儿没说,何朔一也不便多问。
  “一仔,我的假期很长,对西安又不熟,你能不能多陪陪我啊。”云儿还是像以前一样称呼他为“一仔”,把他带到了流氓时代的回忆中。
  “好的云儿,你能来看我我已经很高兴了,当然应该陪你好好玩玩儿。你等我一天,我回家安排一下。”
  “一仔,下机时我远远的看见你了,感觉你的神情有点苦闷,你怎么了?”云儿关心道。
  “也没什么,只是累了点,和老婆离婚了,要照顾小孩子,所以。”
  云儿愣了一下,若有所思着,不再说话。
  “不要为我担心啦,等我啊,我安排好就过来陪你。”
  第三章 再续前缘
  第一节 失踪
  “真羡慕你们公司,可以互相表白”。
  中午没事,与网友胡侃瞎掰,再把闲来无事写的小说硬发给人家
  看,网友却只对公司里的琐事碎戏感兴趣,只嚷着要来我们公司,感受这个大家庭“纯洁”的男女关系。
  “是真的纯洁啊,你干吗要加双引号”。
  网友发来捂嘴笑的表情,真拿这些思想复杂的人没办法。
  何朔一自上次出现离婚事件之后,一个月以来,总是闷闷不乐的。每天下班回去特别早,连送我去车站的惯例都取消了。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他也没时间参加,说要早点回家带孩子。我深谙他的难处,却无法帮他,一个男人,白天拼命工作,下了班还要当爹当妈,给老婆小孩子做饭,真是难为他。看来他要离婚,也是情有可原。
  不过,三天了,何朔一这家伙没来上班,据说请假了。虽然一起工作总是吵,可突然耳根清净了,却发现心里就像对面的位子一样空荡荡的。没办法,女人都虚荣,谁让何朔一这家伙总会说得一番美言讨得我欢心,诸如,你的皮肤那么白,穿衣服别露太多,会招色狼的。或者,你曲线那么好,穿什么都好看之类。别人都说“身材”,他偏说“曲线”,看来美院的学费没白交。
  难道他去办理离婚的事了?作为哥们儿,我应该关心他。
  还好,第四天,他一脸憔悴的出现,脸跟榨菜汁似的。眼窝深陷,可是眼神闪烁着奇异的光芒,快把我的眼镜片烧着了。嘴角也时不时向上翘,分明一副艳遇的表情。
  还没等我问,他便在QQ上不打自招:“我的云儿来看我了,这几天我们在一起。”
  难怪一脸干枯,原来“水土流失”,这家伙。
  可是,谁是云儿啊,旧情人?艳遇?不会是那个初恋吧。他在他光辉的流氓时代糟蹋的乖乖女?她不是在广东吗?
  “她来西安了,考完研究生的她快毕业,工作也定下来了,在一所大学教书,不过现在没到报道时间。她说因为我生日,所以专程来看我,我没想到她会来。”
  呵,在这个时候来,真来的是时候。三天没音信,不知道他老婆会怎样焦急担心,难道说了“离婚”二字就各自飞?
  正想着,我电话响了,陌生号码,胆怯的声音:“请问何朔一在吗,你见过我的,我是她妻子,这几天联系不到他,所以……”
  说“老婆”“妻子”到,我向他示意,他竟然不接,真是身陷温柔乡,宁愿做只鬼。
  挂了电话,我问他怎么办,他说:“反正说了离了,我不想再给她希望。”
  “就为了云儿?你们总该好好谈谈吧。”
  “没有云儿也迟早要离,我不想再错第二次”。
  第二节 寂寞在唱歌
  有的人适合曝光在阳光下,有的人只能在暗夜里开花。
  我己经习惯了每天带着高傲的笑容面对有时蓝色、有时灰色、有时桃色的白天。只是没有人知道,寂静的夜晚,我只能听到寂寞在唱歌。
  优雅落寞的表情,在暗夜里挣扎,青烟缭绕间,没人知道,那份活色生香的渴望,像一片妖毒,侵蚀着我每一根毛孔。疼痛的感觉,仿佛回到三年前。
  我喜爱的阿桑离开我们了,我用这个标题缅怀她,也缅怀我那逝去的青春。
  很多时候,阿桑的表情,才是真实的我们,孤独的灵魂且行且远,仍然坚持着那份执着,走在荒芜的沙漠,即使年华老去也在所不惜。现实生活中心灵不能相通却凑合在一起的例子,比如何朔一和英子,多么难堪,我想要的,不是这样的。
  即使25岁的我,没有理由再坚持了。比如周末,何朔一还能与初恋重续旧情。而我,只能一个人走在淡淡的阳光下,曝晒自己的冷冷清清,然后故作喧嚣的热热闹闹。
  这个白天,是墨绿色的。
  当我看到这家店满眼的迷彩军装风格的衣服时,便自作主张地给自己的周日下了定义。
  “美女,有喜欢的吗,可以试”。
  胡芷,短发,黑肤,耳环。
  仔细地整理着店里的衣服。我笑笑,随手扯过几件在身上比划着。他不知道,我不是来买衣服的。
  这家店位于我住地附近的时尚小巷子里。这种风格的衣服不适合我。世界很大,西安很小。朋友看我孤家寡人的可怜,介绍了个对象,并说,如果怕尴尬,就先去他店里打探一下行情,原来,他的店就在我身边。只是,事情说了很久,我都因为缺乏激情而搁浅。闲来无事,我准备给自己创造一段小艳遇,所以造访了他的店。
  “我不是来买衣服的,介意我随便看看吗”?想试试他的涵养。
  “当然,你随便看,有喜欢的可以打折”。
  “我都喜欢,不过,这种风格好像不适合我哦”。
  “呵呵,谁说的,你的身材这么苗条,穿什么都好看,要不然我帮你挑一套试试,说不定有另外一种风情呢,不买也没关系呀”。
  很会做生意嘛,说的我有点心动:“好吧,悉听尊便”。
  他熟练的摆弄着货架上的衣服,很快就帮我挑了一套。换完衣服,我在穿衣镜前搔首弄姿:“会不会太怪了啊”?
  “呵呵,这身衣服款式正好适合娇小的人穿,我再帮你配个头巾”。
  然后,他把迷彩色的头巾绑到了我头上,留出少许刘海。镜子里的我,好像换了一个人。飒爽而野性,只是这张脸的线条不够硬气,缺了点味道。“不行啦,不适合我,我太弱了”。
  “你可以化妆啊,再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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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3楼phoen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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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你写得相当的不错,但是也要学会吊大家胃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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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4楼郭轩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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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千万不要听楼上管理员的,咱一次多发点————这样才是最大的吊胃口。哈哈,开给玩笑。
确实写得不错。我给你加油了。
看你做钻石珠宝策划,还以为你是我一个网友呢。结果一问,原来你和她是同事。————巧吧?
不说了,先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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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5楼莲影缤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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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郭轩1976 (497209403)在 2009年5月20日 星期三 9:39:03的发表:
呵呵,千万不要听楼上管理员的,咱一次多发点————这样才是最大的吊胃口。哈哈,开给玩笑。
确实写得不错。我给你加油了。
看你做钻石珠宝策划,还以为你是我一个网友呢。结果一问,原来你和她是同事。————巧吧?
不说了,先顶!

啊,不是吧,你的网友是谁?西安也太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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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6楼[楼主] 错过瞬间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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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文章没人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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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7楼去水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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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有人看。文字风趣的感觉十足,而且顺畅如生活中的口语。
就节奏而言,也很有活力。描写也贴切真实,有意义,没走“吊胃口”的旁门左道。

就是发文章时,一次不应太长,应该两三天发一次。
给读者留下品读的时间,也好在读完每一小节后,写出读后感。

哈哈,
“妈的,老子去救她,到头来却总被她当成一伙的。”
这句有些王小波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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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8楼phoen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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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错过瞬间苍白 (835586962)在 2009年5月20日 14:04:47的发表:
555文章没人看吗。。。。
郭轩1976停止更新他的作品了,这里全靠你了,怎么会没有人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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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9楼郭轩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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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写啊闺女,我不更新了,有时间顶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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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0楼没有浮力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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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湖北佬的确是流氓,不是一般的坏啊,楼主还像宝贝似的夸,这种人结婚了还脚踏几只船,什么玩意啊,他媳妇是最悲哀的,始乱终弃,楼主也是,这么多好男人不找找这种人,难道是臭味相投,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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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1楼花萼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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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儿看看 明儿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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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2楼●o袙兲嫼ㄗ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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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在变相的发展。人也在变相的进步。是思想。它没办法接受中国的传统美德。
因为都市都在追求奢侈的生活。农村永远跟不上的差距,就会被社会的排挤。包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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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3楼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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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4楼冰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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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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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5楼/xin蓝色小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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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看看看下文啊,美女,看好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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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6楼莲影缤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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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上各位的支持。也感谢网友们提出的建议和批评。欢迎大家拍砖,有兴趣加群聊啊
    作者:煜美人
  小说读者群:87294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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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7楼寒萧一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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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断了??期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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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8楼莲影缤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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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镜,只要身材好,穿什么都好看的,嗯,美女不介意,我帮你现场大变身?”
  “啊,你会化妆”?
  于是,我像个模特似的坐在他面前,任他灵巧的手指在我脸上指点山河。10分钟后,镜子里的我,妖娆诱惑,狂野的烟熏妆很适合这身行头,我像传说中的小巫女一样,翘着长长的睫毛,充满挑逗意味。
  “哈哈,这身衣服我买了。不过为了不浪费这妆容,我有个创意,不知道帅哥是否同意”?
  “好啊,你说”。
  “晚上陪我去迪吧如何,这样的小太妹打扮,如果不去,很浪费哦”。
  于是,一个一面之缘的时尚小铺店主,就被我勾着来到了迪吧撒野。他年轻而有力的身体,散发着性感的气息。我们面对面扭动着身体,肆意甩动着头发,舞动着奔放的青春。我随着音乐的节奏海喝胡喊,尽情释放多日来的阴霾,这一刻的我,或许偏离日常轨道,但是真实。累了,一杯冰凉的啤酒流进喉咙,任残存的火热气息融进血液里。
  第三节  英子的失落
  孩子他爸就这样离家出走了。
  每次吵架,总是他说,她听。既而沉默。然后一切照旧,她还是英子,他也还是何朔一。
空气中似乎还弥漫着吵过的痕迹,孩子他爸皱着眉头无可奈何的样子仿佛还在昨天。可是这一眨眼工夫,咋就再也不回来了呢?
  “让你学习是为了你好,你想想看,只要有个大专学历,哥哥就可以帮你找份工作,超市那工作昼夜不分还看人脸色,你为什么就不能上进一点?”
  像你一样,每天看书看到半夜三四点有啥意义啊,人为啥要活得这么累呀,不行我带孩子回乡下还不是一样过。乡下几间大瓦房,要多亮堂有多亮堂,种上几亩水果地,现在都机械化了,农活又不多,日子也不比这些挤在窝牛壳的城里人差。英子在心里争辩着,表情很不以为然。
  “你不为自己想,总要为孩子想吧,雨诺马上要上学了,我们总该为她创造好的学习环境吧?”
  雨诺是女儿,俺娘说了,女娃学再多还不是泼出去的水。英子不知道,女孩子读的书多,可以嫁得好一点。
  一声刺耳的声音从厨房传来,雨诺吓得哭了。何朔一赶快去看,原来是英子把磁盘放在微波炉里了。何朔一的耐性到了限度,他眼睛通红,像只凶狠的狼,盯着英子的脸咆哮着:“你不识字吗,为什么不看看说明书,要是伤着人怎么办?”
  英子木然着脸不为所动,雨诺在旁边哭着喊爷爷。
  何朔一怎么也想不明白,英子对未来竟然没有一点渴望。男耕女织那是原始社会,他无法想象不联网的农村如何生活。虽然他也向往这种怡然自得的田园生活,可是现在还不是时候,落叶归根的时候再说吧。
英子怎么也想不明白,孩子他爸为啥要穷折腾,现在这样不好好的吗?
  沉默许久,英子突然开口说话了:“那你去跟爸说,咱离婚吧。”英子是赌气,觉得俺不好,那就离婚呀,她倒想看看孩子他爸作何反映。
  虽然他们生活诸多不如意,但在何朔一心里,是没打算轻率离婚的。毕竟心里觉得当初亏欠于她。没想到英子自己开了口,也许她真的不快乐,那勉强绑在一起也是害了她,英子只有23岁,或许重新选择也有好处。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他说:“你去跟爸说吧。”其实他是想给英子留些面子。
英子果然去说了。公公没表态,但是看何朔一的表情有点愤怒。哥嫂虽然有点看不惯英子的不思上进,但年轻人的事,他们不掺乎。
  模棱两可的态度让英子傻眼了,难道我在你们一家子心里的位置就这么多余?好歹当初嫁过来也是眉清目秀的黄花闺女,咋就这么不招你们待见呢?英子苦笑着,关了门,一夜无眠。
  冷战的局面维持了一段时间,英子更加不管小孩子,不做饭。当初怀孕去做体检,医生偷偷告诉何朔一,孩子是女儿。英子的父母听说是女儿,便不怎么想要,劝英子打掉。英子也觉得要女儿没什么盼头,所以不置可否。可是何朔一却怎么也不忍心伤害这幼小的生命,他仿佛听到了孩子在肚子里甜甜的喊爸爸。所以,雨诺在他的坚决态度下诞生,对他来说,孩子是他心上的线,联结着其它的器官一起跳动。
  而雨诺自从生下来后就与爸爸特别亲近,每天到了他下班时间,孩子就会自动醒来,然后拉着爷爷,催他带自己去车站接爸爸。无论如何疲惫,何朔一只要见到雨诺,就什么都忘了。所以一个月以来,他仿佛无视英子的存在,只是每天早早赶回家,为孩子做可口的饭菜,哄她睡着了自己才休息。
  何朔一这样疲于奔命了一个月,英子忽然陷入巨大的恐慌中。总觉得有什么事要发生。结果,何朔一留了一笔积蓄在家里后,就这么失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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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9楼莲影缤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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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人生若如初见
何朔一有两个手机号,一个西安的,一个武汉的。武汉的号,他是留给旧时的朋友备用,英子不知道。
何朔一知道云儿在广东的手机号,闲来无事他试拨过。但毕竟都是有家室的人,所以都不约而同地不再打扰对方。而这个武汉的号,他只有在寻找通讯录时,才会打开。
可是偏偏,他打开时,却看到了云儿的数条短信。大抵意思是,她假期很长,9月报道,想来西安看他,并告知了他航班班次。
何朔一没想到,云儿会出现得这么突然,他想,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了,可是云儿短信又没说。他只好满脑子疑虑地去接云儿。接云儿之前,他很是忐忑踌躇了一阵子。他不知道相隔这几年,事过境迁,云儿有着怎样的境遇。他们各自以什么样的身份相处呢?可是见到云儿,这些顾虑全部打消了。
云儿还像以前一样,像一副轻描淡写的水墨画一样出现。见到他,自然地挽起他的胳膊,依偎着他,仍是话不多,恬静而秀雅。何朔一又闻到了她身上那股淡淡的清香,和几年前一样。
何朔一感觉云儿像一阵清风,吹散了他生活中所有的愁云惨雾,眼睛还是一汪秋水,因为岁月的沉淀而多了几份成熟的韵味。只是那水里,有一点点忧伤,云儿没说,何朔一也不便多问。
“一仔,我的假期很长,对西安又不熟,你能不能多陪陪我啊。”云儿还是像以前一样称呼他为“一仔”,把他带到了流氓时代的回忆中。
“好的云儿,你能来看我我已经很高兴了,当然应该陪你好好玩玩儿。你等我一天,我回家安排一下。”
“一仔,下机时我远远的看见你了,感觉你的神情有点苦闷,你怎么了?”云儿关心道。
“也没什么,只是累了点,和老婆离婚了,要照顾小孩子,所以。”
云儿愣了一下,若有所思着,不再说话。
“不要为我担心啦,等我啊,我安排好就过来陪你。”
第四章 流氓时代
第一节 初恋
人人都不不为人知的一面,如果说我迪吧撒野是一种隐藏的放纵。那么,何朔一高中光辉的流氓时代,便是赤裸裸的燃烧着的青春。
一说话就脸红害羞男,高中时是学校有名的流氓混混团体十三狼之二。这个世界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那一年,何朔一高二,云儿高一。
何朔一成绩一塌糊涂,没事儿就和一帮小弟把蛤蟆往漂亮的女孩子包里塞,以看她们尖叫为乐。要么就为了打赌女孩子底裤的颜色而指使小弟掀女孩裙子。
班主任头痛不已,却不好发作。一是他是市教育局长亲戚,二是他画得一手好画,黑板报每月全年级第一能为班主任争取不少奖金。
一个阳光炽热的黄昏,同学们陆续离校回家。游手好闲的何朔一踢着石子闲逛,金色的阳光与何朔一刚染的黄色头发晕成一体,显得脸上春意盎然。他边走边想:“老子该怎么追到她啊,学习那么好,看不上我岂不是很没面子,老师又护着她,怎么找机会表白呢。”突然听到女生的哭喊,“又是那帮小弟欺负人了,去看看热闹先。”
“小妞长的不错,当我女朋友吧。”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
“喂,我们三哥看上你是你的福气,看看你那太平公主的样子,知道多少胸大屁股圆的女孩子想陪三哥睡呢。”
“哈哈哈……”,一群起哄的声音。
何朔一一脚踹开教室门,便看到云儿梨花带雨的模样,脸颊两朵红云,羞答答煞是好看。即使外套被扯的乱七八糟,也像雨中的樱花般散发着娇弱的芬芳。
而刚刚那一群小混混四散退开,喊了一声:“二哥。”
云儿以为救星到了,谁知道原来是一伙的,怯怯的看着他,装作不怕地仰起头:“你们这群流氓,放我出去。”
“呵,小妞,嘴还挺硬,三哥我脾气可不好。”说着,手摸了一把云儿的脸。
还没品尝到滑嫩的小脸带给他的快感,“啪“的一声,自己的脸上却开始火辣辣的疼,脸上五个指印张牙舞爪。一群兄弟们诧异的看着何朔一不敢说话,云儿逃也似的跑出教室。
这是生活,英雄救美的故事不会那么顺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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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0楼莲影缤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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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没人S顶,郁闷。55555555555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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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1楼莲影缤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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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春梦有痕
初夏的湖北,天已经是很热了,学校女生都穿起了短袖和裙子。何朔一万般无聊地上着语文课。语文老师布置了一道题目,需要分组讨论。何朔一对面的正好是他们班发育成熟的女生王艳。
何朔一不小心,把钢笔掉到了地上,弯腰捡钢笔时顺便瞅了一下对面:“我靠,”何朔一心里砰的一下,他看到了裙子下面薄而透明的黑色,草丛红杏出墙依稀可见,身体立马有了反应。他赶快拾起钢笔,拿起一张纸来掩藏不安,心里想着刚才看到的一幕,整个上午都没心思听课,满脑子网状透明。
晚自习后就寝,又不由自主的想到了上午那春色无边的一幕。天气燥热,对于刚满十七岁的何朔一,还没见过少女真家伙的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到女孩的……睡不着的他总是把王艳和他在电影里看到的一闪而过的女演员裸露的身体联想到一起。
终于想累了,睡意朦胧的他迷迷糊糊的感觉到伸出胳膊搂住了王,她也顺势依偎在了他怀里。何朔一把手伸进了她的睡衣,摸到了她颤微微的丰满,小小的两颗红豆硬硬的;他托起她的下巴,吻着她,她顺从的迎合着;他褪掉她的睡衣,那两只熟透的苹果便颤抖着展现在他的眼前,白里透红的颜色,诱惑着他的手继续上下游走。哈哈,他终于找到了那块透明,迫不急待的扒掉,那里已是水流淙淙。何朔一很想好好看看,却怎么也睁不开眼睛。那里一片模糊,他只好学着电影上的镜头,用舌尖胡乱舔挑,似乎听到了王的哼哼声。
他觉得自己那里硬得发胀,血脉贲张,憋得他浑身汗湿。实在忍不住,把自己的长枪对准王的下身,使劲的往下。怎么感觉这么不爽,是一个什么硬硬的东西顶着他,一点也感觉不到湿润和温柔,就是在这样很不舒服的压迫中射了,但射的一瞬间,释放的感觉还是奇爽无比,唯一感觉有点不爽的是有点尿尿的感觉……
之后,何朔一彻底清醒了,怪不得那么硬,他下面哪是王,分明是床板,他搂的也不是人,是他的脏被子:“妈的,明天怎么面对王艳同学呢?”何朔一滴沽着。
第三节 扎车
何朔一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训话。云儿是学校尖子生,多一个名额考上大学,学校能拿到上头不少拨款,自然非常重视。怎么能允许一个花季女子受到此等羞辱呢。所以,何朔一被老师严厉批评。
“老师,我是去救她的,我没有欺负云儿。”
“行了,我还不知道你,啥坏事儿干不出来,不用解释,下次再让我发现,开除你。”
真是百口莫辩,要是班主任知道他心里暗恋的人就是云儿,也许会相信他。
注意到云儿,是板报评比的时候,他已经习惯了得第一,没想到高一年级出现了一个与他并列第一的,还是个女生。当然,他得第一是因为板报排版布局好,而云儿是因为板报内容丰富,引人入胜。 
“那意思是老子搞的内容空洞?”很不服气地上台领奖时,他发现云儿像葡萄一样黑色闪亮的眼睛。那年,云儿15岁,还没完全发育,青涩却自信的表情吸引了何朔一。自小成绩优异,考学一路顺风,她没理由不自信。何朔一由此良心发现,原来老子喜欢的是这一号的啊,突然就紧张起来,下颁奖台时一脚踩空,摔了个狗吃屎。美女的力量就是大。
晚上又做了那种梦,只不过,女主角的脸换成了云儿。第二天,特意检查了一下床上的地图,看看是否没有台湾。
“你们好大的胆子,连老师的车子也敢扎,那可是我花几个月工资新买的,谁干的,快点说,要不然全班同学一起罚站。”老师虽然对全班说话,眼睛却一直盯着思想抛锚的何朔一。
“妈的,又不是老子干的,看我干吗?”他狠狠的回敬了老师一眼,甩了甩他刚染的红色火星头。
“何朔一,是你吧,难道老师不该批评你欺负女同学?仗着你家有点关系,这什么世道,教育出你这类混蛋。”班主任脸红脖子借题发挥了,看来人人都不易,人人都压抑愤恨。
一辆破车,扎了活该,何朔一更郁闷:“凭什么认定是老子啊。”
同学们被罚了半个小时,敢怒不敢言,教室僵持着沉默。
“是我。”何朔一突然看到窗外云儿淡绿色的身影,他想早点下课去餐厅,替云儿排队打饭或者排在她后面闻闻黑发里的清香:“反正老子坏事也不是一件,随便吧。”于是箭似地窜出教室。
“明天把家长叫来,不好好教训你不行了……”班主任的声音渐去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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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懒了!!!多久没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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嗬嗬,就是。。更新好慢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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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东西·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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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往完写这些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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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亲们支持
写到一些地方后,需要大手术,想改完再发。可是有哥们建议先写完再改,也未偿不可。
现继续上传后续章节,亲们可多提意见,给偶更多灵感哦。


第五章  倔强的英子
第一节  都是红酒惹的祸
其实,我和英子的第一次见面并不愉快。我想,即使和她有机会成为一个圈子的人,也不会有太多话说。人和人之间的感情就是这么没有道理,三言两语之间,投缘无缘泾渭自明,不是勉强得来的。
女人天生对靠近自己老公的所有女性保持着戒备,我想,她或许也把我归为敌对的那一类了。所以,见到我时,眼皮也没抬一下,大概收拾了一下屋子便默不作声的离去。没有说你好,也没有说再见。
那天,公司聚会唱歌,号称酒圣(剩)的我,喝得醉醺醺。我是故意的,每次喝酒都放开了喝。我喜欢醉后的感觉,躺在床上可以马上睡着,多么顺畅痛快!离家太远,回去自然是不方便,便打了电话借用何朔一的房子。
何朔一租的房子大部分时间都空着,因为他们举家住在哥哥那里。可是当何朔一搀着我嘻嘻哈哈,摇摇晃地打开房间门时,却见英子正在打扫房间。
何朔一大方地介绍了我们,因为他觉得我们没什么,所以便也胸怀坦荡,他从来就是这样,从不过多解释什么。
英子没有抬头,也没有发出任何客套之语,我只看到了她那典型的农村女子红扑扑的脸,连她长什么样儿也没瞅清楚。
我觉得很尴尬,想找句话说缓和这莫明其妙的气氛。我实在不想被没来由的冤枉。还没来的及张口,英子说了句:“床单、被罩有点脏,我拿过去洗了”。便头也不回地离开房间。
“不好意思啊,小薇,我不知道她会来这里,因为记得她今天上晚班的,电话她也没带”。 何朔一生怕我误会,赶紧解释着。
“咳,我才不好意思呢,这么麻烦你的,回去好好哄哄老婆啊,别让她吃醋”。
“没什么好哄的,她爱怎么想怎么想,反正咱们之间什么事也没有”。 何朔一的倔脾气又来了,我只好打住。接着惊奇的发现,屋子的角落里居然藏着两瓶张裕干红,桌子上还放着两个酒杯。哦,天啊,设施真齐全,我像发现新大陆似地高兴地把酒打开,倒了两杯,然后递给何朔一:“你这里居然有红酒,嗯,我要尝尝,来,干了”。
于是,他盛情难却,跟我干了红酒,然后才离开。
没想到,这两杯红酒成为导火线,英子后来收拾屋子时,似乎确认了什么一样,拿着红酒撒气,把瓶子里剩下的酒全部倒掉了。
后来我又厚脸皮的借用过一次房子,正洗洗涮涮时,英子开门进来。我怕她再有什么想法,很热情地跟她打招呼:“刚下班呀”?倒显得我是主人她是客了。
她像我见过的很多超市里的收银员一样,穿着普通,表情却故作倨傲,跟你说话,眼皮却瞥向别处:“哦,我来拿充电器”。便再也不作声,拿了充电器,抱了一堆床上用品就离开了。然后我睡觉时,发现床上没有枕头。
看来,她真把我当成敌人了。自此之后,我再也没有向何朔一借过房间。
本来我很希望能在闲暇之余跟英子聊聊天,或许可以沟通他们两个之间的问题,看到这种局面,我打消了这个念头。看来我和英子,即使有机会见了面,也不会有什么共同的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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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儿媳熬药
孩子他爸失踪后,英子打不通电话,问同事也不知道消息。她有点慌了,看来他是来真格的了。英子没想到这婚真的就这么掰了,这不是她想要的结果,孩子他爸虽然急躁了点,但对她仍是好的。不像老家那些男人,对女人使唤着使唤那的,动不动还打女人。也许,自己是该好好考虑一下他说的话了,虽然这对她来说,等于赶鸭子上架。
人是在一瞬间成长的,很多时候是被逼的。自从何朔一离家出走后,英子要照顾孩子和公公,只好辞了超市的工作。反正何朔一说过,这工作只是最底层的临时工,没什么好做的,所以,她辞了也没人会可惜。
公公的老毛病又犯了,咳个不停。屋子里到处都充斥着暗沉、腐烂的味道。哥和嫂子都去上班了,昨天他们才为了怎么装修另一套房子吵过架,所以房子里留下来的是拌嘴的气息,混合着公公粗重的喘息。
英子想:有钱人家也就这样,除了吃的好点穿的好点没啥可眼馋的,为什么何朔一一定要我去学习,把自己半辈子折腾进来就为了和他们一样?
城市人家里不烧煤炉子,中药怎么能在电器上熬呢?老家人熬药都是用炉子,小火慢煎的。
英子只好到阳台上找,终于在角落里发现落满灰尘的煤炉子。还好,里面居然藏着几块煤。英子躬起腰,双手抓住炉子边沿,一使劲,咋这沉。提不动,只好转着圈圈往厨房里挪,炉子摩擦着地板,发出“哧哧”的声音。
“妈妈,我要尿尿。”雨诺在卧室里踢腾着被子,扭来扭去的喊。
 “咳、咳、咳……”公公咳嗽的声像是从头发丝一样的嗓子里挤出来的。
手忙脚乱照顾孩子上完厕所,换了公公床边的痰盂。又忙着去挪那灰头土脸的炉子。
在别人的房子里,总有寄人篱下的感觉,英子宁愿和孩子他爸住在租来的小层子里,房子虽然小了点,而且是民房。但是出了300块房租,床单枕套、厨房碗筷、厕所臭袜子便可以统统归她管,想咋拾掇就咋拾掇,生气的时候还可以顺手倒了他和女同事喝剩下的红酒。晚上脱光了钻进被窝等他。为啥一定要住在别人的房子里,晚上他睡沙发自己和孩子睡,连个撒野的地儿都没有?
炉子上的药咕咚咕咚冒着热气儿,中药的味道弥漫着,熏的英子想呕,忍住了,这是别人的家。
她争气地不想给何朔一打电话:你不是一直看不起我吗,我不如城里女娃会挣钱,又不如乡下女娃会干活儿。现在偏要做给你看!心里忽然就酸了,俺在家也是娇娇女啊,现在来伺候这一家老小还落埋怨,农村的咋了,农村的就比城里的少一指头吗?城市里的就高贵吗,等公交车的时候,不照样把痰随地吐。
但在何朔一面前,她是不敢把这些说出来的,一切都是她自己的选择,怨不得别人,更不能向爹妈诉苦,谁让自己当初……唉,不提了。摇晃着身子开始倒药。
“爸,喝药了,我加了糖,不苦了,大夫说要趁热喝。”
“娃呀,是老二那个东西对不起你,怎么能随便就离婚呢?他回来我一定好好教训他。”到底退休前也是村支书,说出话来掷地有声。
“爸,是俺不好,净给哥和嫂子添负担,不怪雨诺他爸。”英子忽然变得懂事起来,刚从河南来西安的时候,这番话是怎么也说不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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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从头开始
忙碌一天的英子终于有空坐在了电脑前。
雨诺已经睡着了,睡前吵着要爸爸,害得英子好一阵哄。
英子看着冰冷的电脑、摸着黑色的键盘,忐忑不安。孩子他爸回家后总会在电脑前熬到凌晨。然后屏幕上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美丽的图画,有建筑、人物、卡通娃娃、还有动画。刚开始,英子还觉得挺新鲜,时间长了,就搞不明白何朔一整天在电脑上瞎折腾这些有啥意思。
对于一个不会打字的人来,对电脑的认识除了超市收款机上的几个键来说,他是不会理解,电脑和网络带给人生活的新鲜和便捷。现在,英子终于也有资格跟电脑说话了,她报了电脑培训班,从基础的指法开始练习。有高中文化知识,她学得还算快,基本的操作和网络知识都已学会。电脑摆在面前,她想打开练练打字。
学习电脑,这是英子深思熟虑之后做出的决定。虽然她现在还不明确学会之后能干什么,但孩子他爸说了,电脑是现代人生存、工作的基本工具,既然是最基本的,那每个人都应该要会才对,就像孩子生下来都得学说话,吃饭得先学拿筷子一个道理。
城市的夜晚和农村就是不一样。而城市和城市之间的晚上也是萝卜青菜。在老家的晚上,可以看到夜空中好多眨巴着眼睛的星星在说悄悄话,月亮特别圆特别亮。而北京的晚上,灰蒙蒙的,看不见星星,只能看见红的绿的紫的蓝的灯光,刚开始还觉得花花绿绿地好看,时间长了就觉得这些灯像北京人一样高高在,刺得人眼睛发疼。西安的晚上,却总感觉沉闷,路灯没有北京多,都是青一色的昏黄色。
英子打开空白文档,开始练习打字,旁边放了一本不知道她从哪里翻出来中学语文书。她想从头开始,也许孩子他爸说的是对的。虽然她根本就对城里的生活没啥念想,但这是孩子他爸的决定,她不能因为这个就真的不要这个家了。
“小英,你做饭了呀。”是嫂子开门回家的声音。
英子起身,离开电脑,走向客厅,然后努力挤出一个笑容:“嫂子,我和娃都吃过了,你回来的晚,我把菜都准备好放着呢,我马上去热。”说着,便端起饭桌上的盘盘碟碟去了厨房。
“小英越来越懂事了。”嫂子赞赏地看着英子,嘴角露出笑意。
    何朔坐在床边,看着疲惫一天熟睡的英子,眼里充满温柔地怜爱。他摸着英子红红的脸蛋,英子不化妆,用最便宜的大宝擦脸,皮肤却比城里的花红柳绿扑过厚厚的粉之后还要细嫩。何朔一眼神游移过英子薄如蝉翼的睡衣……
孩子他爸已经很久没这样看过自己了,英子的身体不由自主地散发着渴望,她渴望他的胡芷扎过自己脸蛋痒痒的感觉。然后他的唇就来了,带着热热的鼻息。他亲着她的脸和胸口,手在她的睡衣下面熟悉地穿梭。英子眯缝着眼睛装睡,任他手掌划过的痕迹在体内燃烧。英子感到浑身躁热,小腹突然涌起一阵热流,胀得发疼。英子很不情愿地睁开了眼睛……原来是做梦,英子有点不好意思地看了看床单,是来月事了。英子暗自叹息着,要是孩子他爸在多好,就会去帮她熬姜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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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红颜遇见初恋
第一节 请客
何朔一现在每天下班不是回家,而是和云儿在一起。
说起云儿的时候,何朔一的言辞间充满向往和甜蜜,我能看到他眼睛里的闪光和嘴角的花蜜。是啊,云儿马上就是大学教师,而他也算一个小有名气的设计师,无论是物质还是精神,都能够很好的沟通。真想不通他年轻时瞎折腾什么,现在又上演这样一场惊天动地的闹剧。不过,虽然英子值得同情,但我更欣赏为了真爱不顾一切的战神。
下班后,他约我一起吃饭,说是云儿来了几天了,还没来的及为她接风,所以今天他作东,请我这个铁杆同事兼红颜知己做陪。
传说中的乖乖女云儿终于像个仙子一样出现在我的面前。柔顺的披肩发,柔顺的流苏披肩,柔顺的长裙,安静而温婉的靠在何朔一身旁。浅浅的笑容,两个俏皮的酒窝让她的笑容更恬美,一下子就拉近了距离。葡萄一样的眼睛和酒窝相映成趣。相比之下,四眼儿兼牛仔T恤的我,立马相形见绌。我居然有点自卑起来。
“早听说才女的名字了,一仔常夸你,说你为他的设计作品提了不少有见解的意见。”云儿细而柔的声音。
难怪何朔一对云儿多年念念不忘,果然名不虚传,冰雪聪明却不做作,自信而不张扬,不知道我这样的俗类凡品需要修炼多少年。美女不一定有味道,才女不一定漂亮。云儿却是个有味道的美女。当然,不是让人惊艳的那种,而是耐看的那种。
“我喜欢云儿。”我傻乎乎地坦白。
“哈哈,云儿,你看你魅力多大,连同性都对你发情。”
这时,我发现,何朔一只有和云儿在一起的时候,才流露出他的流氓本性来。而云儿依偎着何朔一,笑容轻轻浅浅,乖巧而安静,看不到已婚少妇的影子。
“小薇,我头一次来西安。这是个好地方,十三朝古都,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咱们一起去啊。”
“看你喜欢什么了,西安说好听点是大俗大雅,难听点是土洋结合。看你喜欢旧的还是新的。”
“嗯,那些木刻啊、布艺啊、玩偶啊之类的东西,民族特色的物件我很喜欢,不一定非要很值钱,有特色就很好了。”
 “好,就这个周末,我当导游,带你去书院门逛逛,然后再去回民街吃地道小吃。不过,谁付帐拎包呢。”我和云儿对视,然后坏坏的笑,异口同声:“当然是,一仔。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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