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号在西稍门十字南边的庄园肥牛吃饭,服务员态度很差,半天叫不动,还是自己拿的碗筷、茶水等,结账时还不给发票,我给他们要结果服务员直接掉下脸子说提前不是说不给发票了吗,然后还给我吵了一架,结完帐等我回到桌位时发现包被偷了,包里有现金、一些很重要的票据、公章等。吃饭结账期间我们都留人在桌位上,问服务员、保安他们都说没看见,包就放在旁边也没见有其他的人靠近,到底是服务员偷的还是其他人偷的现在也不可能查清楚了。
现在只能再回去和他们交涉,听附近的环卫工人说那块地方经常有人被偷,而且饭店内也没有警示提醒防盗的标语、服务员也没有提醒顾客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到底饭店有没有责任,应不应该赔偿我的部分损失?
大家说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怎么处理好呢?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