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我来到这个相对安静的城市,意外地遇见了程遥。
那时我发了疯似的想要开一家咖啡馆,连门前该有什么树,是否要安一条长椅都想好了,老涵在给我的信里表示愿意回来帮我的椅子刷上米白色的漆。
我翻看邮戳,原来他那时在辽宁,老涵十八岁时开始背着包到处旅行,走到哪儿就在哪儿打些临时工,加上他父母去世时留下的一大笔钱,他的日子过得还算是悠闲,他说最后一站是西藏,西藏逛完了,他就准备出国了,他说最想去威尼斯,他说那儿有很多水上咖啡馆,他可以帮我吸取一下异国的风格,老涵不管走到哪里,总是用手机将沿途风景拍下来发给我,或者打印出来顺信寄给我。
程遥在捡到老涵给我的信以后,光明正大地靠在我们教室门口喊我名字。
我茫茫然地接过信,道了声谢谢,他却忽然弯下腰下在我的耳边神秘地讲:“原来你想开一家咖啡馆呢!”语气像是在笑谈一个小孩子的白日梦,可又带点惊讶,我不经意一口气闻到他身上温柔的气息,他一口一口气吹得我耳朵痒痒的,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只留给我一个背影了。
我第一次没能因为别人看我的信而生气。
老涵走的那年,也是这样弯下腰轻轻在我耳边讲:“小为妖精,等我回来呵。”也是因为这句话,我看着老涵的车越走越远也没有哭。
高中毕业后,我选择来到这个城市,是因为这里是老涵的第一站。
从认识老涵开始,他便一直称我为“妖精”。我好像还乐呵呵地接受了这个“爱称”,但我至今不明白他的用意,后来模糊觉得这是悲伤与沉默的代名词。
Part Two 妖的七十年,留给你最后一句残言
再次见到程遥的时候,是在足球场,我低着头捧着棉花糖的小说从球场边走边过,听到有人在喊我的名字,我抬起头循着声音望去,看见程遥穿着球服兴奋地跑过来。大下午的太阳很耀眼,他一跳一跳地跑近的时候,我看到他额上的汗珠闪闪发光。
“林小为,下周我们有足球赛哦!你可不可以来看?”他的脸上荡漾着克制不住的雀跃和期待。
虽然和他并不熟,但我还是点了头:“嗯,好的,我一定到。”然后又看着他偷笑着跑回去,我像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暗想道:程遥,是不是喜欢我呢?
我从不给老涵回信,因为他是居无定所的,今天在这里,明天就指不定了,我发短信给他说,老涵,我在这里遇到一个人,他让我去看他的球赛呢。
老涵没有回短信,我胡思乱想,我这样说,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不再等他回来了呢?他是不是生气了呢?可是第二天,他照常给我发回了照片。他说他在拉萨,他站在一个像是闹市场的地方,旁边有个穿着藏族民族,摇着鼓风车的老奶奶,一脸沧桑,他说,小妖精,我走到这里,猛然觉得这个八十八岁的老奶奶很像你耶!
我握着手机嘿嘿地笑,回短信过去:死老涵,嫌我老是不是?不等你回来了!
老涵连忙发个笑脸回来:对不起对不起,我只是觉得她年轻的时候肯定很漂亮。
我把头靠在门墙边,觉得空气里满是馨香的味道,那时,他已经走了四年了。
老涵是在漂泊吧,这是他的最后一站,他在这里找到一个七十年后的我。
然后他就要离开这个国家,去寻找他的世界。
Part Three 容我借妖精的手指,来握住你的爱情
程遥的球踢得很棒,他们球队控制着整个赛场,球迷们的呼声很高,连对足球不感兴趣的我都禁不住为他们喝彩。
赢得顺利而理所当然。球赛一结束,程遥就兴冲冲的跑过来,问我:“踢得怎么样?是不是很好?”我微笑着点点头,然后歪着头问:“要不……今晚去庆祝一下?”
程遥可能作梦也没有想到我会提出这类似约会的请注,愣了一下,忙不迭地点头,在转身的时候我想,程遥也许真的喜欢我吧。
好像是场梦,程遥当晚真的跟我表白了。
他紧张得满面通红,可还是鼓起勇气直视我的眼睛,我沉默着移开视线望向窗外。已快入秋,凉风习习,深蓝如海的天让我瞬间感到莫名的激动。
那是老涵么?老涵,你真的在天涯么?你允许我停留在这里吧?
“你怎么了?”他有些焦急又关怀地问我,我回过头,看见他像个丢掉糖果的孩子一样。
我还是微微一笑,问道:“程遥,你真的喜欢我?”
他没有忙着回答,只是深深地看着我。他是在害怕我的疑惑吧。
我接着问:“那如果现在我不想再念书了,我是真的要去开咖啡馆了,你会和我一起完成这个心愿吗?”
他似乎被我的话堵住。我知道,程遥是学校重点培养的苗子,学习好、体育好、人缘好,他恐怕是说什么也不会在现在就开个店过日子的,我突然觉得程遥并不是真正相信了我那个愿望的。
但是我释怀地笑了,我伸出手覆盖上他的手:“对不起程遥,我的话太过尖锐了,我是在做白日梦,我开了命运的玩笑,程遥,我们在一起吧。”
那时我看着自己的手,那是妖精的手呵。握着的……是不是就是我的爱情?
Part Four小妖的守候海岸,我用幸福想念你
当我和程遥惬意地坐在球场边吃冰淇淋时,我收到了老涵的最后一条短信:“小妖精,我快上飞机了。我终于要出境了,首站是波兰的华沙,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呵。”
我看着看着,眼泪就大颗大颗掉下来,觉得自己像化得一塌糊涂的冰淇淋,程遥看了短信,拍着我的背说:“小为别哭呵,他很快就会回来的。”
其实我在送老涵走的时候就知道,他是永远不会回来的,他无牵无挂,唯一有的,也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小妖精。他背着他的所有,走出所有人的视线,他背他的所有,到处漂泊。
我和程遥背着太阳照一张看似笑得很幸福的合照传送给老涵,我说:老涵,我会很幸福。然后我想,老涵终于没有任何牵挂,他可以很轻松地走,不再回来。
老涵,我想过了,我无法再等你,你的离去遥遥无期,没有终点。尽管我们彼此爱过,可当你一旦远走,妖精的手就会慢慢松开。走得太远,妖精的手就再也够不到,我的守候,就只能停留于此。
老涵的第一站到这里时,他兴奋地打电话回来说:“小为,这里真的有积水的小沙坑,有成片的芦苇,你以后到这里来吧!”我只安静地听,然后说好。
我答应你的事,一向都办到。
但当我终于走到这里,你却已经去了华沙,你却已经习惯了让我守候。
我的咖啡馆,已经想好名字了。
就叫“小妖的守候海岸”。
这是我早就设计好的幸福,我可以用它来想念你吧?
Part Five 妖精心已漂泊,容我爱你最后一次
由于很多原因,大二的时候我便要回家乡去,那时妈妈催得很紧,我匆匆忙忙就走了,程遥知道,但他没有来送我。
我也走得很绝决,连等他来的时间也不留。
回到家乡后,换了电话,学了餐饮,日子都不紧不慢地过着,收到程遥两封信,写的都是他的近况和对我的思念,但不知是不是因为他没有来送我而耿耿于怀,我始终没有给他回信。后来同班一个要的姐妹给我发来邮件说:程遥有新女朋友了,小为你会回来吗?
此时我就像离去的老涵,一去不回,毋庸置疑。
五年前,初三的我正备战中考,老涵背起行囊说:小为妖精,我要去旅行了,你得好好考哦,那时我问他去哪,他说不确定,最后自嘲地笑出声,说:“有可能是天涯吧”。
那年他十八岁,我十四岁,好像我一直很早熟,我夸张地跟死党说,大四岁有什么了不起的?五岁以内都可以接受。爸爸在第二年也走得义无反顾,不过留下一笔钱,而且定期再给,听说他在外面跟人合办了厂,效益还不错,妈妈没多久也随人走了,去了一趟法国,没多少又回来了,住在家乡,不过换一套大房子,只晓得她跟个法国人有了“爱情”,并重新组建了“家庭”,回来只是为了陪我。
只记得妈妈说过,小为,你成熟了,要学着为自己活一次。
然后我去了那座小城,那座老涵曾经梦想并拥有过的小城。
Part Six 它是我唯一剩下的东西了
我的存折里总有钱打入,也分不清到底是爸爸的还是法国那个男人的了,已经超过预算足够开一家小店了,我下了决定终于在家乡一条街的尽头开了我的咖啡馆,此时,我是真的拥有自己的梦了。
街尾朝向海堤,店门口有一棵又高又大的树,像是小叶榕,我托人在树下装了一条长椅,还找了刷漆工刷上了米白色。当年我便是这样计划的,老涵说他来替我刷的,可他没有了音讯,当我看着刷漆工蹲着身子专注地工作时,转身跑进未开张的店里哭了很久,透过眼泪看到一切都湿得水漾漾的。
开业那天我在店门的玻璃上用彩喷写了老涵给我的话:容我借妖精的手指,来握住你的爱情。觉得好像是这句话的缘故,那天一点也忙不过来,五个蒸馏机都打开了,咖啡也煮不过来,还好有妈妈来帮了一把手,她调的奶茶做的蛋糕塔都是绝手,我幸得了妈妈的真传,店里的生意一直都很红火。
这样忙得天昏地暗,熬过了一个月。
圣诞节那日傍晚后,终于得以闲下来,我和妈妈半倚半靠地坐在店门外的长椅上,冬天,小城里湿冷湿冷的,我拉了拉外套,把头搭拉在妈妈的肩头。
妈妈沉默很久,开口说道:“小为,妈妈又要去法国了,这一走,恐怕不会再回来。”
我说“哦。”
我早料到妈妈所谓的“为自己活一次”,就是在暗示我他终将离去。
她又说:“店里最好找个帮手,你忙不过来总还有照应,房子我给你留在这里,你觉得住不习惯可以卖掉,也可租出去。”
我应道:“哦。”
“店开不习惯就让别人帮忙守着,你就再去念书好了,爸爸打的钱应该够你用,妈妈也会定时给你打钱。”
我不需要太多钱,存折里还在不断进帐,爸爸知道我开了店,钱总是加倍地往上打,他以为我是需要很多资金周来周转的吧。一个多月,我就又成了“小资”。
我叹口气说:“妈,我也想出去走走了,也许外面的世界我还有很多没看到。”
“你和皓涵一起吗?”她黯然地伸出手,轻尔地拂过她面前的烟气,我转开眼盯着头顶上的树张开的枝叶。
“不,我想一个人走,可是时间是要往后拖的吧,有可能要等到明年、后年、甚至……永远也不可能了。”
我离不开这个店,它是我的心血、我的梦想,也是我唯一剩下的东西了。
(之后妈妈、老涵、程遥和我之间又发生了什么呢?妈妈走了,程遥留下来,而我,选择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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