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五类家庭“剩药”不适宜久存 (1/514)

< 上一篇下一篇 >
本帖地址: 复制地址

修改 回帖 引用 楼主: 健康达人

用户形象图片

 许多人病愈后习惯将用剩的药品留下以备后用,专家提示,用剩的药品,尤其是已经启封的药品,因为失去了原来的保存环境很容易发生变质,因此不易久存。

 据药监局专家介绍,这些药物包括:

 

  抗生素类注射剂,尤其是可导致严重过敏性休克的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剩下的抗生素注射剂一般不足一个疗程,再次使用可能达不到治疗目的,反而会使细菌产生耐药性,造成病情反复,难以治疗。

 

  有效期短的药品,如胃蛋白酶合剂、多酶片、利福平眼药水等,有效期很短,很容易过期失效。

 

  不常用的药品。家庭不常用剩余药品长时间放置容易过期失效,并易与其他药品发生混淆。

 

  打开制剂包装的药品。如喝了一半的糖浆、口服液,剩余部分极易污染变质,毫无保留意义。

 

  家庭中用剩的药品如果标签丢失,有效期搞不清楚,也不宜保存。

 

 

http://xian.qq.com/health.htm


健康达人 (494897896) 于 2009-03-18 11:44:05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健康达人 (494897896) 于 2009-03-18 12:12:08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回到帖子顶部

回帖 引用 1楼ted

用户形象图片

 
回到帖子顶部
个人信息
  • 荣誉+3
  • 荣誉+2
  • 荣誉+1
  • 荣誉-1
  • 荣誉-2
  • 荣誉-3
发表留言
  • 文章不错!
  • 精华好文!
  • 支持原创文章!
  • 帖子图文并茂,好!
  • 真知灼见,说得好!
  • 恶意广告
  • 违规内容
  • 严重灌水
  • 重复发帖
  • 标题党
你确定要删除此楼层吗
扣20点经验值

快速回复进入高级回复

插入图片 选择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不区分大小写)

[完成后按Ctrl+Enter发表]
[回复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