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天为止的这快一个月的时间内我都是按照公司约定好的规定行事没犯过任何的错误认真学习。可我今天却收到了公司发出的辞退要求。 他们给出的原因是我不符合公司招聘员工的要求。 我感觉很气愤,既然不符合为何还与我签合同让我交押金。而且这一个月不是就白浪费了吗?没有任何经济收入 自己还倒贴车费餐费。
合同上写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的约定好了的服务条款。 请问我有权利要求甲方经济补偿吗??
我想为自己讨个说法,特意用相机拍了合同内容和收据的照片。公司让我明天带上合同去领押金。
我要维权!!!!!!!外来人员不要被压迫!!!
艺茶儿 (364851528) 于 2009-08-14 10:26:08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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